“滨锋52”3.0版行动解读:
执行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民司法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4年,全市法院继续拓展深化“滨锋52”执行品牌建设,以“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推出“滨锋52”3.0版本,即五个维度,破解“旧难题”,两项融合,推动“新发展”。
五个维度分别为:
力度。聚焦涉民生等重点领域执行案件,大力开展“滨锋52”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明确刑事自诉操作规程,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公诉、自诉双轨并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准度。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用好“执行110”等工作制度,提高“查人扣车”精准度;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异地联合惩戒、重大案件联动、交叉执行等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提高执行效能。
精度。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执行年”活动,跟踪细化执行数据,质效指标每日提醒,未结案件实行“日监管、周预警、月通报”,确保优势指标巩固再提升,弱势指标争先再进位。
深度。常态化实行局长接待日和法官轮值接待制度,确保实现“找法官能见、递材料有接、有疑惑有解”;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见证监督执行,加大网络直播、媒体报道力度,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共识。
温度。积极探索“活封活扣”“放水养鱼”“信用修复”“临时解除黑名单”等助力企业发展、纵深推进品质滨州建设的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
两项融合分别为:
推动“双源治理”深度融合。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制度和执前调解制度,促进形成“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工作模式,以“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深度融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执行破产”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在“出清”“僵尸企业”,清理“终本”案件的同时,加大府院联动,做好融资引资、重整指引、信用修复等纾困解难工作,以高品质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加大交叉执行工作,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的部署要求,2024年5月14日清晨,包括滨州中院在内的全市九家法院同步开展以交叉执行案件为主的“滨锋52”集中执行行动。
交叉执行是指通过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促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力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扰,遏制滥用执行权乃至执行腐败问题。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以异地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为主,中院对提级执行的案件赶赴滨城、惠民、博兴三地查人找物;邹平法院、沾化法院对指定管辖的案件分别到惠民、滨城开展工作……当日,全市法院共派出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174人,结案39件,拘传38人,拘留7人,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119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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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院提级执行的胡某申请执行王某、某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某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但公司实控人王某拒不出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明确了执行和解的思路,决定在集中行动中依法传唤王某,如再不配合将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威慑,王某当天到庭说明情况,并与申请人胡某达成953万元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善用执行和解制度,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让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量通过分期履行、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资产,最大限度避免“执行一个案子,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情况。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化解涉企业执行案件1230件2.6亿元。
在某金属材料公司申请执行高某、某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首执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在某包装公司享有的100万元租金债权。按法律规定,租金被冻结后,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支付、不得收取,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与承租方某包装公司串通私自收取租金。
2024年5月7日,中院提级执行该案。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团队来到承租方某包装公司展开调查,固定了高某涉嫌拒执罪的证据。某包装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人,私自向高某支付租金,符合拘留、罚款等条件,办案人员决定将高某、包装公司负责人拘传至中院,拟作出拘留和罚款决定。最终,高某迫于拒执罪压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10万元。
某种植合作社因购买种子等生产资料向某银行贷款80万元,后因农产品销路不畅等原因,合作社经营困难,余有15.7万元贷款无力偿还。合作社是村民联合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大棚种植区是当地乡村振兴建设示范基地,强行变卖合作社所有的种植大棚抵顶欠款,显然不是最佳选择。
集中行动中,中院办案人员找到村委会主任,了解了合作社现实困难,并联系银行方面,促成了双方的面对面对接。最终,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村合作社与银行现场达成和解协议,合作社转让三处种植大棚用于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待农产品销售回款后分三期履行。
对于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对跨辖区或者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执行难以推进的涉农案件,采取指定执行或者提级执行,使胜诉农民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对于对被执行人为农民或者农业合作社的相关案件,在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拟定最优方案。2024年以来,中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方式化解涉农纠纷11件466.2万元。
当日,各基层法院分别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
邹平法院赴惠民开展交叉执行行动,执结宋某、张某与惠民某镇中心幼儿园劳动争议案件2件,案款当场过付。滨城法院赴沾化开展集中执行,执结案件4件。无棣法院拘传9人,拘留3人,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沾化法院执结案件3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2.1万元。惠民法院拘传1人,拘留2人,结案2件。开发区法院结案9件,执行到位金额4.1万元。博兴法院拘传6人,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阳信法院执行完毕案件2件,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
……
日前,滨州中院出台“滨锋52 3.0版工作指引”,规定要大力开展“滨锋52”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追讨薪酬工资、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工伤赔偿金等关系申请人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得到优质高效的执行。
同时,全市法院还将加大交叉执行工作力度,对于被执行人是当地重要企业、纳税大户、重点国企或行政部门的,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强力推进执行进度。未来一段时间,滨州两级法院将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异地联合惩戒、重大案件联动、交叉执行等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努力化解一批因历史原因导致的积案难案,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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