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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专场
  • 作者: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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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专场。邀请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向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扈炳刚围绕“建设双型法院、打造品质司法”等方面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向阳介绍,2024年,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市委“1+1188”发展格局,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2025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113388”工作体系,坚持“建设双型法院、打造品质司法”总体思路,忠诚公信、实干履职,为不断开创品质滨州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法智护航“三大战役”。司法护航招商引资。树立“破产是新一轮招商引资”理念,健全府院联动路径,推进执破融合改革,深化“凤栖梧”品牌内涵,回访重整企业不少于20家,推动破产审判优化提升。深入推进公益强制清算,畅通市场主体高效便捷退出路径,探索环境资源审判与破产审判衔接机制建设,将绿色原则贯穿司法挽救全过程,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司法护航项目建设。妥善审理建工合同纠纷,及时总结矛盾多发风险点,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提高建设工程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完善建工类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制度,助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对项目建设衍生的群体性行政纠纷,积极探索“示范性判决+和解”模式,先行判决形成示范,推动类案实质化解,努力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司法护航工业经济。开展买卖合同案件质量提升活动,妥善审理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为提振消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开展知识产权批量诉讼治理,以专业化审判加大创新成果保护力度,化解知产纠纷不少于800件。

  二是强化司法担当,精准实施“三大行动”。积极参与提升市场主体活力行动。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不断擦亮“滨周到、诉办好”服务品牌。积极参与法智护航工作,常态化送法进商会、进企业,对接走访企业不少于50家。继续开展“企业法律大讲堂”活动,开展涉企法律培训5次以上,助力“滨企创世界”。深入开展提升干部内生动力行动。深化“两张清单”运用,建立重点工作“实干清单”,完善重大决策部署督办机制,确保重点事项高效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举办精品案例讲评会,开展理论学习面对面论坛不少于3次,每季度开展“三必训三必讲”培训。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时填报率100%,审务督察10次以上,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扎实推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行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完善大要案审理机制,持续开展掩隐犯罪类案研究,助力“平安品质”更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纠纷治理模式,做实金融专业化审判,金融案件结案率95%以上。

  三是做实实质解纷,统筹推进“三项重点”。重点推进司法为民。以“实质解纷年”为依托,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以“如我在诉”理念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结案率90%以上,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做实多元共治,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支持综治中心发挥矛盾预防化解功能,为综治中心人员提供指导调解等服务。重点推进审判改革。深入打造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滨州模式,总结前期实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改革经验,积极探索扩大适用范围,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部门府院联动,提升征地拆迁工作法治化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和解率30%以上。重点抓实审判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监管,完善以阅核制为核心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健全立审执协调衔接机制,深化独立保函担保机制运用,促进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行。

  中国山东网记者:

  请问,2025年在服务中心大局的方式方法方面,法院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服务大局必须凝聚各方合力,府院联动是重要的工作抓手。今年1月,滨州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大局安全稳定、加强企业破产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批联动措施,为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支持。

  一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更好地服务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加强困境企业的动态监测,妥善用好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机制,鼓励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东山再起”;联合市直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人员安置、社会保障、财产接管、信用修复、金融协调、资产处置等难点问题,在破产办理中推动法律纠纷、社会问题同步化解,切实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破产是新一轮招商引资”理念,通过优质的破产财产吸引实力客商来滨,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要素和资源配置,培育富有活力、动能强劲的新兴经济主体。

  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更好地护航平安滨州、建设心安城市。在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联合公安、检察、监委等部门继续做好涉案财物的调查取证、移交、管理及后续的资金清退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同时,加大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交流互通,引入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审判,提升金融案件的办理效率和效果,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加大拒执惩戒工作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及时审理,形成打击拒执、惩治犯罪的强大声势。

  三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好行政争议的事前预防,在推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体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之前,法院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提出法律建议、开展执法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当事人核心争议的审查和回应,妥善解决“一人多案”“一事多案”等问题,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实质性、一次性救济,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滨州日报记者:

  2025年,滨州中院提出了打造“忠诚公信、实干履职”双型法院的目标,请问法院打算从哪些方面发力实现上述目标?

  2025年,滨州中院提出了打造“忠诚公信、实干履职”双型法院的工作目标。这其中,忠诚公信是根本、是前提,实干履职是关键重点、是路径。

  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的工作方法,不断锤炼法院队伍的忠诚质。2023年起,滨州中院创建了“红色503”党建品牌,从小切口破题,以“红色503”为统领,推动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院系统推出了全国模范法官王炳申、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刘洋等一批英模人物,中院的党建工作经验获得了全省法院党建业务融合一等奖,党建的红色效能成功转化为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2025年,我们将持续强化党建思维,以更大力度推进“红色503”党建品牌矩阵建设,用好党校法院分校以及模范机关省市县三级联动资源,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努力推出更高质量融合发展典型案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双型法院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探索队伍管理的有效路径,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履职能力。实行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和个人岗位职责清单“两张清单”制度,根据“三定”规定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彻底解决工作任务不清晰、职责边界模糊、分配随机等问题,激活队伍的内生动力。围绕提升审判业务核心素质做好相关工作。比如,继续开展“理论学习面对面”主题论坛,引导全体干警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举办精品案例讲评会,全面展示精品案件背后的工作理念、审判规律、社会效果,让好案件成为好示范。比如,每季度开展“三必训三必讲”主题活动,实行政治能力、任职能力、业务能力“三必训”,推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外训返回“三必讲”,培养能干事、干成事、善干事的人才队伍,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大众网记者:

  滨州中院将2025年定位为“实质解纷年”,请问法院打算从哪些方面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今年,滨州中院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将2025定位为“实质解纷年”,主要是以实现定分止争为目标,紧紧抓住审判质效这个最大的实处,搭建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解纷闭环,用心用情有力化解各类纠纷,努力答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时代答卷。

  一是牢固树立“纠纷到我为止”的办案理念。围绕“案件查清、道理讲清、纠纷结清、事务办清”的目标,在案件审理中尽可能做到一次性、一揽子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就案办案、以案生案,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最少的司法资源实现最大诉讼效益。

  二是做好立审执三个环节的协调衔接。在立案环节,注意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推动小额案件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行案件。在审判环节,对于调解的案件,要明确约定违约条款、部分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大限度督促自动履行;对于判决的案件,要通过全员、全程、全面的释法说理,捋清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消弭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切实增强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同感。在执行环节,要继续开展好小标的案件的集中执行、交叉执行,加大拒执惩戒的力度和强度,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赢得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任和满意。

  三是做好案件审结后的息诉罢访。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有信必复”工作,把信访人的问题问清楚、把法律规定的道理讲明白,从当事人的诉求出发,全力以赴促进问题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秉持“能调尽调、应判则判”原则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对再审民事案件优先考虑调解结案,调解不成,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定程序、法律条文和裁判结果,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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