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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妻子擅自流产引发的离婚案件被惠民法院调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3日

中国网山东频道滨州1022      因不满妻子擅作主张,将腹中胎儿流产,王海盛怒之下将妻子刘梅告上法庭,坚决要求离婚。日前,滨州市惠民县法院通过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圆满调解结案。

  据了解,王海与刘梅系邻村,201212月底经人介绍相识。20131月两人闪婚,步入婚姻殿堂。按理说,小两口新婚应该很幸福很甜蜜,可不曾想,婚后不到一个月,刘梅便坚持自己去深圳打工,这让王海及其家人很是不解。在百般劝说无果后,王海因为心疼妻子便默许了刘梅的行为。3月中下旬,刘梅查出已经怀孕。为了就近照顾刘梅,王海也跟着远下深圳打工。奇怪的是,刘梅声称早已和同事合租,不允许丈夫跟自己住在一起。20134月,刘梅在没有与王海及家人商量的情况下,擅作主张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王海忍无可忍,认为刘梅对家庭不负责任,不尽夫妻义务,同时打掉孩子的做法直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于是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款。对此,刘梅未做任何答辩,只是坚称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王海与刘梅脾气性格不合,相识时间较短,并未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承办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刘梅返还王海彩礼款15000元且自愿放弃在王海处的婚前个人财产。(崔海鑫 通讯员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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