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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敞开大门办案 真心实意请教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9日

    近日,邹平县法院就夏某、王某诉邹平县某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为提高接受监督工作质效,该院构建了以庭审观摩、参观视察、座谈交流、卷宗评查、赠阅报刊等为内容的监督模式。

    原标题:敞开大门办案 真心实意请教 邹平县法院开展“开门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近日,邹平县法院就夏某、王某诉邹平县某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了13位县人大代表。庭审结束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同军就合议庭的庭审礼仪、驾驭庭审的能力等事项向代表们征求意见建议。

    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说:“法院开展‘开门评审’系列活动,架起了法院与人大代表们沟通的桥梁,充分体现了法院开展阳光司法的决心和信心。”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2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随着活动的深入,该院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得以完善。

    完善制度,实现监督机制由随意性向规范化转变

     “以前也开展了类似庭审观摩活动,如今法院通过制定具体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了此项工作的落实,在规范性和长效性上有了长足进展。”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李俊玲介绍说。

    今年6月份,邹平县法院为实现接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完善了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关于主动接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见》和《关于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的意见》,就接受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细化分工;建立定向联络制度,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2次会议讨论接受监督工作;强化接受监督工作的宣传机制,由研究室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编写信息简报、宣传稿件进行宣传。

    强化理念,实现监督方式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该院将接受监督工作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积极转变理念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联系人大、政协协商庭审观摩、座谈会、卷宗评查等工作,征求对接受监督工作、审执工作、便民服务工作等的意见建议。在村“两委”换届之际,该院根据代表建议,设立了村级宣传橱窗,印制宣传图片800余份,在全县200余村庄进行张贴,受到了广大村民欢迎,并被光明网、山东电视台等媒体关注。

    主动汇报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及时报送涉及审判执行工作、重大改革措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和工作信息;积极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及其交办督办的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具体事项。明确庭审观摩、卷宗评查的案件范围以及开展次数,细化具体工作的办理节点,增强接受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

    该院副院长张同军介绍说:“开门评审,就是敞开大门,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方面,通过庭审观摩、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院工作,监督法院工作,进而支持法院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评议庭审、卷宗评查、征求意见等方式,针对出现的问题主动改进工作,不断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提升。”

    丰富载体,实现监督方式由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

    “李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很强,庭审进度把握得很好,但是普通话不够标准。”“可以看出这个书记员的心理素质比较强,但是记录的速度有点慢。”每次庭审观摩后,代表、委员均对庭审情况进行评价。

     为提高接受监督工作质效,该院构建了以庭审观摩、参观视察、座谈交流、卷宗评查、赠阅报刊等为内容的监督模式。

    以庭审观摩为载体,强化审执监督。各业务庭每月20日前向审委会办公室报送社会反映强烈、有重要影响的案件或疑难案件,审委会办公室月底前与人大、政协协商确定具体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确定受邀代表、委员范围。

     以视察、座谈为载体,强化实地监督。庭审观摩后,邀请代表、委员参观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了解窗口单位建设工作情况;视察后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以及法院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代表、委员填写《旁听庭审工作评议表》。

    以卷宗评查为载体,强化书面监督。对已经生效的案件,每季度随机提取10件,邀请代表、委员进行评查;对当事人反映有问题的案件或信访案件,随时接受卷宗评查。

    以赠阅报刊为载体,强化动态监督。每年为部分代表、委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并按期寄送内刊《法院之窗》。《法院之窗》设有“工作动态”、“法官说法”、“法院文化”等板块,便于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工作和掌握法院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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