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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法院三项措施加强诚信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一是以规范管理为引领,提升司法诚信。以规范促公正,健全了审务督查、公车管理、上下班考勤等制度,着力规范机关作风建设;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实行人民陪审员前置调解、开通法院网站、运行法院微博、裁判文书上网等公开形式,自觉将工作置于阳光下;以管理促公正,建立科学审判管理机制,构建以院长、审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综合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和法官自主管理为内容的四维精细化管理格局,严把裁判文书签发关,提升审判质量。

    二是以创新机制为平台,促进诉讼诚信。建立诉讼防范机制,从立、审、执各个环节全程强化诚信管控,立案时进行诚信告知,庭审时严格诚信诉讼要求,执行时严惩失信被执行人,防范虚假不诚信诉讼;建立探索诚信修复机制,成立了以“信”、“和”为主题的调解室,用于调解因失信造成的矛盾纠纷;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更好地惩治失信行为。

    三是以职能发挥为导向,推进社会诚信。建立宣传引导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法官进学校等活动,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实现司法为诚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的作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主动与银行、电信、工商等征信体系建设单位联系,建立社会征信资源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失信披露机制,定期梳理审判执行中的失信对象,建立失信行为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披露,敦促其自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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