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法院新闻

无棣县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长效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方。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出台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联动机制的意见》,保障了各职能部门的有效参与和配合。成立了专门的失信被执行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规范程序,操作有节。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布的六种可以纳入黑名单的情形进行仔细筛选,抓好“准入”环节。书面送达“诚信诉讼提示书”,做出纳入风险提示,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依申请或依职权,抓好启动环节。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公布信息,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抓好实施环节。被执行人符合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将其“黑名单”中删除,抓好退出环节。三是立体公布,曝光有力。在法院外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同步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借助院机关以及人民法庭的LED显示屏、汽车站候车厅的电子广告屏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县城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滚动播出;在《滨州日报》、《无棣大众》、无棣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曝光。自5月份度以来,该院已在各类媒体上分八批公布117名失信被执行人。四是部门联动,制裁有效。通过政务网平台、邮寄等形式对向53家联动单位发函,通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实现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动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实行半年来,自动履行34人,履行标的40余万元,有多名当事人在人事招聘、评先进优、行政许可等方面受到限制,执行威慑力初步形成。

关闭

版权所有: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503号 电话:0543-3365914 邮编:25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