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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法院坚持“两个并重”实现内涵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4日

 今年以来,滨城区法院坚持“做减法”与“做加法”并重,保障与规范并重,扎实促进工作机制转型升级,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10月份该院干警平均月加班时间近50小时,审执结各类案件7693件,同比上升31.79%,结收案比提升8.92%,发改率降低36.74%,平均结案期限减少12天,信访投诉数量同比下降63%,且无一涉及廉洁问题,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坚持“做减法”与“做加法”并重,提高审执质效

   一是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从一线剥离。招聘专门人员,购置纸质卷宗装订、高速扫描、复印等设备,成立审判服务中心。案件审执结后承办法官只需将案件材料编号,电子卷宗生成、纸质卷宗装订、交查、归档等事务性工作全部由审判服务中心完成。

    二是全面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全部审判法庭启用科技法庭,并增设语音激励、直播点播和远程提讯功能,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同步输出显示、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三同步”,庭审全程制成光盘存档。引入OA电子办公系统,将审判、执行、信访业务与投诉受理、质效考核管理系统及数字审委会系统集于一体,实现信息快速交互与共享,实行文书网上审批、案件网上讨论,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实行法官助理制度。选任年青干警或招聘具有法学理论基础的人员作为法官助理从事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准备、文书起草等辅助性工作。

    四是实行“1+N”主辅岗制度。包括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内的综合保障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承办诉讼或执行案件,明确办案数量,降低一线工作总量。

    五是科学设定案件质效指标。对均衡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信访投诉率、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进行全新设定,对发改和当事人信访投诉案件实行案件质量效率责任倒查,切实增强干警质效意识。

    二、坚持强保障与严规范并重,提高廉政勤政之效

    一是强化安保措施,增强干警安全感。引入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安检系统、访客系统,安装高清摄像头37个,对办公、庭审等重要场所实行24小时无缝隙全覆盖,固定专人监控传输画面。新招聘法警18人,购置单警装备、通迅设备,升级羁押室。实行法庭驻警、个案法警值庭、法警常规巡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事先防范、及时处置扰乱法庭秩序、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冲突等事件。强化刑事庭审安检、值庭、提押、看管环节警务保障,防范自杀、自伤、脱逃、串供发生。

    二是加强从优待警,激励干警进取心。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干警解决职级待遇,2014年6名同志被提拔为正科级、7名同志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个人深造,为干警报销学习、调研、深造费用,努力为干警学习培训创造机会,联系烟台大学法学院对干警每年进行例行培训,提升干警法学理论素养。率先落实加班补贴政策,提倡干警带薪休假,解决驻院干警中午就餐,适当提高法庭误餐补助标准,为聘用人员订制服装,增强干警归属感、从业尊荣感、职业认同感;举办运动会、组织文体活动、与干警谈心交流,帮助干警解决家庭困难,舒缓干警工作压力、家庭负担,使其心情愉悦,轻装上阵,激发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三是严格纪律要求,增强干警自律性。将车辆燃修、通行、办公、差旅、水电暖等支出统一列支、统一管理、统一保障,各法庭、业务庭室不再承担经费筹集职能。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任何部门向任何单位、任何人收取诉讼费、执行费、邮寄费以外等没有依据的任何费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协调经费,不得私设未经批准的任何帐户,不得截留、拖延支付过付款项,不得违反规定乱招待、乱支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强化监察监督,严肃政治、审判、生活、工作、财经五项纪律,严格“五个严禁”,严查“六难三案”等不廉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引导干警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廉洁为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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