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法院四项措施提高拒执罪追诉率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4日 | ||
为确保“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无棣县法院采取具体措施,提高拒执罪追诉率。一是严格控制追诉范围。要求详细梳理每件案件,对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罪的和疑似涉嫌犯罪的列出清单明细,审慎核查。经初步确认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4件。二是采取多元化方式固定证据。除调取银行打款记录、产权过户手续等书面证据外,积极利用物证、视听资料等其它证据固定方式形成证据链,确保证据确凿、充分。三是加强各单位联动配合。发现涉嫌拒执罪的情形,主动与刑庭沟通,由刑庭对案件证据、线索的查询方向进行指导。对准备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审委会逐案审查。与公安、检察院互设通讯联络员,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商定拒执罪追诉工作中出现的摩擦和分歧。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典型案件通报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例会、电视、报纸、广播等通报影响较大、波及范围较广的典型案件,配合群众举报、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在社会上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