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罪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1月19日至20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清理了一批长期逃避执行,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并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老赖”,对一批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了现场抓捕。本次行动共涉及执行案件30余件,涉及金额283万元,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4人,其中12人,在拘传回法院后,主动履行了责任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款达46万余元。
2017年1月20日,正值农历“小年”,清晨6时30分,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兵分两路,分别赶往不同目标地点开展集中执行任务,抓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聂某与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干警赶到陈某某家依法对其拘传,带回法院后经过法院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和调解,陈某某通知家人一次性缴款了执行款13万元,案件执行完毕。朱某某与常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1月20日早,滨城法院干警赶到常某某家中,常某某的家人拒不开门并对法院干警进行辱骂、撒泼,经过法院干警的耐心劝导,常某某的家人终于把门打开,但告知常某某并不在家,法院执行干警经搜查,正好发现常某某躲藏在床下,并对其进行了拘传至法院,经过耐心工作,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此次执行活动,滨城法院重点清理打击了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的“骨头案”、“钉子案”,打击了知法抗法者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和司法权威,更加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503号 电话:0543-3365914 邮编:25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