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滨城区滨北办事处秦台水库西南侧进行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共植树100余棵。这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推动“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全民共创,进一步倡导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次植树活动滨州中院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绿色家园做出贡献。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今年是我国第41个植树节。自植树节设立以来,滨州中院干警每年都积极参加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家园,也提高了干警们的生态意识,切身参与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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