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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法院丨执行有力度也有温度 分期还款促和解
  • 作者: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春风吹拂着万物,阳光温暖了大地。惠民法院执行干警们迎着朝阳,踏上执行征程,奔赴在化解执行难的第一线,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加力度、提温度,让春风吹拂进当事人的心里,让暖阳沐浴当事人的心灵。

  3月27日上午,惠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孙武街道办事处肖家村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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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原告慈某才与被告王某勋都曾分别经营大型养牛场,后原、被告都有牛出栏销售,当时慈某才有52头成年牛出栏,王某勋闻讯后欲对其进行收购,遂找经纪人来查看,该经纪人建议王某勋买下育肥,等价格合适时转出。于是,王某勋与慈某才约定牛款575000元,王某勋答应出手后付清全部牛款。一周后王某勋将牛全部出售,半年内王某勋陆续支付慈某才65000元,剩余510000元经多次索要无果,慈某才遂提起诉讼。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于2019年12月来到王某勋的养猪场,依法查封猪舍28间,现场“活封”母猪4头及育肥猪、小猪崽39头,同时允诺其可以买卖,但必须保留相应价款,王某勋表示同意。但是由于王某勋管理饲养不善,致26头猪死亡。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渐好转,同时也是为了化解案件执行僵局,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执行和解,并对当事人在情理、法理等角度进行耐心劝导,慈某才对王某勋的现状表示理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养猪场继续由王某勋进行经营,同时王某勋表示以分期方式进行还款,并且当场交付部分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面对被执行人确实困难,惠民法院执行干警注重说法明理,并积极组织和解,防止社会矛盾的扩大。执行工作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适用强制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充分兼顾司法公正和“人情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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