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之后,唯愿少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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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30日 | ||
◎耿妍君 又一个年轻人走了,又有十几个甚至更多人为之陷入灾难中了!看着起诉书,我忍不住的又多了些叹息。从事刑事审判10多年了,我习惯在接手案件的同时,最先关注犯罪行为的结果,确切说是有无被害人死亡。每当有死亡者出现,除了感叹生命的脆弱,更会让我为悲剧后面的家庭揪心。死亡,不但为几个家庭拉开了悲剧的序幕,而且更悲惨的往往是以后的事,这些家庭将不会再有昔日的快乐,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泪水和无穷尽的思念,还有日益捉襟见肘的生活┅┅ 再看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被害人只有31岁,在遭遇抢劫时,搭上了年轻的生命。他撇在世间的,除了青年丧夫的妻子,还有刚刚4岁半的女儿,以及已近风烛残年,老迈多病的父母┅┅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智力残缺,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哥哥!本来他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这下子真的要墙倒屋塌了┅┅走投无路的一家人,为以后的生活着想,想向法律讨个公道,寻求帮助。 了解到这些情况,我坐不住了,这个家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先找到被害人的老父亲,一脸忠厚、老实巴交的他哭诉了家里的惨状,一辈子没离开过村里,种了一辈子地,养大了这俩儿子,谁知老大天生智力残疾,30多岁了啥也不知道,费尽心力地给老二娶了媳妇,添了个孙女,刚觉着日子有点奔头,没想老二又出这么大的事,老两口以后咋办?老两口身体都不好,没几年活头了,凑合着活一天算一天,可以后傻儿子又该咋办?儿子没了,儿媳妇那么年轻,不可能在这个家长期呆下去,如果带走孩子,以后老两口还能见到孙女么?这可是家里唯一的孙辈人了。听着老人的哭诉,让人同情之外,也感觉到老人通情达理,能正视现实。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做民事调解工作。安慰了老人,又联系被害人的妻子。年轻丧夫的她已接受了丈夫突然死亡的事实,面对破败的家和年幼的女儿,她只希望得到更多一点的民事赔偿,让幼年丧父的女儿生活得更好一些。 被害人家里的情况了解了,被告人家里什么样呢?经多方了解,原来刚刚20岁的他,家在城郊一个并不富裕的村里,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姐姐,家庭条件相当一般。我的心情有些沉重,根据以前办案的经验,这个家庭是不可能拿出足额的赔偿款的,甚至连几万元都拿不出。如果真的拿不出,得不到被害人家里的谅解,在被告人并无任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被告人无疑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咎由自取,这谁也怪不得,但被害人撇下的那一家欲哭无泪的老幼残疾,该怎么办?想到这些,我打定主意,要尽最大可能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让被害人方尽可能生活得轻松一些,也让被告人家里明白被告人罪行的严重并尽量替他减轻犯罪带来的恶果。考虑到这些,我与被告人的母亲取得了联系。他的母亲边哭边说,家里条件不行,贷款给儿子做生意,没想到赔了,又造这么大的孽,这个儿子没教育好,想赔钱替儿子赎罪,家里也实在拿不出了。听到这些,先是安慰她事已经出了,后悔埋怨都没用,然后跟她说现在重要的是想办法筹款赔偿被害人,以求得对方的谅解。同时告诉她被害人家的惨状,最后又跟她讲:同样是做母亲的,养大儿子多不容易你是知道的。想想那位母亲,她该怎么面对这一切?同样是儿子出事,人家的再也见不到了,一切恶果都是你的儿子造成的,替他赎罪,你的儿子还是有希望再站到你面前的。听着这些话,被告人的母亲说出了她对那位同龄母亲的愧疚,表示尽全力赔偿。 庭审时,原告人方提出最低40万元的赔偿数额要求。庭审后一段时间,被告人姐姐代交了11万余元赔偿款,哀求我说:“借遍了所有亲朋好友,只能借到这么多了,能行么?”鉴于该数额与原告人要求差距过大及被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我敦促她尽快再筹措更多款项,以切实有效的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一段时间后被告人姐姐又筹款7千元,并表示再也借不到钱了。先让被告人继续想法筹款,再与原告人方联系,说明被告人方也是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能否考虑现实情况,再降一降赔偿数额,让对方能够拿出这部分钱来,以尽量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一再的摆事实讲道理之后,原告人方终于同意再降10万元,但少于30万元就不同意。回头再做被告人父母的工作,告诉他们已做这么多努力,如果因为少十几万元不能满足原告人的心愿,最终自己的心愿也实现不了,这一切就都白忙活了。何况被害人家里的惨状他们也不是不知道,毕竟人家家里死了人,顶梁柱没有了,将心比心,如果这事倒过来,又该怎么想。被告人母亲表示很感谢法院做这么多工作,但认识的人都借遍了,再也借不到钱,只能贷款,我当即表示因本案有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延长审限,但要尽快办理贷款事宜。反复催促多次后,被告人方表示贷款可以办下来,但需要更多的时间。为使该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最佳,减少社会对立面,减少社会矛盾,增进和谐,也由于有些证据需要补强,我又与公诉机关联系,讲明情况后,公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补充证据,遂建议本案延期审理。延期审理为被告人方争取到了贷款时间。延期满后,本案恢复法庭审理,被告人方也送来了5万余元贷款,至此,赔偿款已达17万余元。此时,一方面做原告人工作,让其再全面考虑,确定是否接受这个数额;另一方面我又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讲明情况。被告人知道这个过程后,很是后悔当初的一念之差,觉得既对不起被害人一家,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感谢法院的工作,让他有机会赎罪。他流着泪在看守所给朋友写求助信,最终又筹措到2万余元。至此,被告人一方前后共计筹措到20万元。此时我知道,这是最终的数额了!我再次找到了被害人的父母和妻子,因为期间联系了多次,不管是赔偿数额还是分配问题,我都耐心地给他们讲道理,他们至此已十分信任我。最后在得知筹款的全过程后,他们非常感动,连声说法院真的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被害人父亲满意之情溢于言表,感谢给他做的思想工作,他想明白了,人活在这世上,没有钱不行,但没有了亲情,再多钱也没有意义。为了孙女,他会好好活着,他会拿儿媳妇当女儿来看待,一家人会尽快走出悲痛,开始新的生活。被害人妻子也表示会拿老人当父母看待,像丈夫在世时一样。他们还写下承诺书,一是感谢法院做的大量工作,二是对被告人家里多方筹措到20万元赔偿款,给予理解并同意接受该赔偿款,放弃其他民事赔偿请求,并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该案民事部分圆满处理,刑事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终取得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 当案件尘埃落定后,被告人母亲打来电话,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她没有失去儿子。原告人方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看着这一切,我欣慰地笑了,作为一名法官,我尽己所能的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同了法院,相信了法律,让社会多了一分和谐,这,是我最终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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