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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故事|一场千里之外的执行
  • 作者: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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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局有一个需要清空房屋的执行案件,需要远赴千里之外的福建省福安市,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因素,通知宣传处做好保障工作。于是,我们派出了随行记者,全程跟踪报道了整个执行活动。

  9月18日,晴空万里,一个有利飞行的好天气。这次执行,执行局派出了3名执行法官,两名法警,加上我们的随行记者,组成了六人专案小组。这个规模,是滨州中院赴外地执行最大的一次。在济南机场,候机中的专案组成员们没有闲着,他们或坐着,或站着,聚拢在一起,低调且积极地讨论着案情和执行预案。

  “这次执行,是申请人彭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金某某一案,执行过程中我们依法拍卖了金某某名下一套房屋,该房屋评估价28万余元,经淘宝网司法拍卖以38万余元溢价成交,但该房屋现有人居住,买受人请求法院依法清空并交付拍卖标的物”,案件承办人、执行法官崔朝晖简要介绍了基本案情。

  “我们到达福州后,兵分两路,一路去省高院办理协助执行手续,另一路直接去宁德,协调宁德中院为我们的执行行动提供帮助,然后我们两路人马在宁德会合”,专案组组长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执行方案。

  晴朗的天气、周密的预案,似乎预示着这是一次有惊无险的执行行动。下午2点20分,飞机落地福州长乐机场,专案组成员按既定计划,马不停蹄,分头行动,一切都在预料之中。执行法官韩继强带领一路人先行赶赴宁德,路上他接到马庭长电话,说协助执行手续已办妥,福建省高院直接指示福安市法院协助我们执行,这样就不需要再协调它的上级法院宁德中院,但此时时间已晚,两路人马还是按既定计划在宁德会合,明天一早出发福安市。

  9月19日上午,专案组乘坐九点的市内班车赶到了福安市,下车后打不到出租车,咨询了路边执勤的交警才知道,这两天因为出租车不满网约车的竞争罢工了。没有出租车就叫快车,专案组还是兵分两路,一路去酒店安顿行李,一路去福安市法院沟通协助执行等相关事宜。

  10点25分,福安市法院里人来人往,一派繁忙景象。执行局黄局长正在开会,安排专人接待了我们,交接了协助执行手续并简要说明来意后,福安市法院的工作人员答复我们下午上班后再做进一步沟通。下午三点,福安市机关上班时间一到,我们立即赶赴福安市法院,黄局长处理完手头几件紧急事务后,同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经过协商,黄局长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议我们先行勘查执行标的物,作进一步的详细预案,并立即指派六名法警、两部警车随同协助执行。

  下午五点,专案组到达执行现场,但被执行房屋有“铁将军”把门,叫门也无应答,执行干警立即电话请示在家坐镇指挥的执行局长崔玺。崔局长听取案情汇报后指示:立即联系房屋实际居住人,也就是被执行人的妻子李某某,让她主动开门配合法院办案,否则可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开门勘察。

  接到指令后,承办人崔朝晖立即电话联系李某某,但她先是几次拒接电话,后来终于接电话,答应20分钟内赶到执行现场,而30分钟后仍未到场,崔朝晖再次给其打电话,却又语焉不详,顾左而言他,始终不肯露面,而且单方挂断了电话。专案组决定,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她五分钟之内必须赶到执行现场,否则将强制开门入室。就在专案组规定的最后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李某某终于出现在了执行现场,此时已是下午的6点20分。

  “你好,我们是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你所居住的……房屋因……一案已被我院依法予以拍卖,现在我们通知你,请立即清空房屋并交付我院,如明早8点仍未清空,我院将依法强制清空。”

  “你们无权处置我的房子,这是金某某和我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有我的一半,你们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怎么可以拍卖呢?”

  “关于房屋的权属问题,你可以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我们会依法予以审查,而且关于你的这项权利我们早在三个月之前就已明确向你告知,但至今为止我们没有收到你的执行异议申请。”

  “我有寄过啊,而且我这里都存着底呢,不信你看。”

  “这个是你写给我们院长的信件,属于信访行为,不是诉讼行为。关于执行异议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你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我们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执行标的物的权属没有异议。”

  “可是这个案子有特殊情况啊,金某某虽然名义上还是我老公,可他已经好几年没回过家了,也不往家里寄钱,就剩我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没有房子,你让我们住哪里啊!而且,这个房子也有我的一半啊。”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我院已将拍卖所得房款预留了你的份额,这一点你不要担心。关于你刚才所说的实际困难,我院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妥善处理方案。但是,现在你必须无条件配合法院办案,立即将房门打开,我们要对房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以做出下一步执行方案,如你不配合,我们将强制开锁,如你强行阻挠,我们将根据情节依法对你做出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处罚。”

  为了阻挠法院强制执行,李某某先后提出了若干“理由”,但都被执行法官有理、有据、有节地挡了回去,经过几番“短兵交接”,最终李某某迫于法律压力主动打开了房门。此时,已有周边群众不断聚集围观,为确保安全,专案组与福安市法院的同志协商后决定,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由福安市法院的六名法警负责外围的秩序维护,滨州中院的王德锐、朱璇两名法警同志负责室内的秩序维护,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执行现场。

  进入室内后,一个意料之外的新问题出现了。房屋的结构实在是有点复杂:执行标的物是……4#楼,房屋是上下两层结构,总面积约70平方米,但是在二楼,房主违反房屋设计规划私自打通墙壁通往了隔壁的10#楼的二楼,然后有楼梯直通10#楼的三、四、五楼,而这个楼梯又不通10#楼的一楼,换句话说,10#楼上住户必须经过4#楼的一楼经二楼才能继续上10#楼的三、四、五楼。据了解,10#楼的三、四、五楼也是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已被我院轮候查封,但不在这次执行财产范围内。

  就在专案组勘查二楼现场并研究执行方案的同时,又一个突发情况出现了。一楼门口传来一阵嘈杂声,而且声音越来越大,听上去情绪非常激动。

  “我告诉你们,我姐姐做过开颅手术,到现在还有后遗症,受不了刺激,要是她出了什么事儿,不管你们来了多少人,我保证你们不可能顺顺利利地离开这里!”随着李某某弟弟嗓门的提高,现场围观人群开始骚动,眼见局势开始陡转急下。这时,楼上的李某某似乎很及时地开始双手抱头,面带痛苦状。面对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执行干警当机立断,一方面通知外围法警允许李某某的妹妹和15岁的儿子上楼照顾,另一方面严正警告非涉案人员遵守秩序,并安抚现场人群情绪。但是,李某某弟弟不顾劝阻,硬要跟着上楼,承办人崔朝晖一面拦住正在上楼的他,一面和颜劝解道:“你看我们一直在心平气和的沟通问题,你现在声音比我们还要大,如果她身体真有不适,你这样对她也不好不是?”李某某弟弟一愣,似乎也觉得现场只有他在大声喧哗,转而好像有点不好意思的边应声边开始往后退,嘴上还不忘说:“那你们要注意,一定要注意哦,我姐姐受不了刺激的。”

  现场秩序基本控制后,李某某依然面露痛苦表情。鉴于当天关于通知房屋实际居住人和现场勘查房屋情况的工作任务目的已经实现,专案组决定,暂时撤离执行现场,待深入研究后再决定要采取的执行措施。

  第二天(9月20日)上午八点,专案组成员开会,通报案件情况。凌晨两点左右,李某某给承办人多次发短信和微信,声称自己在华山医院做过开颅手术,昨天受到刺激旧病复发,还有家里没钱看病、老公家外有家,等等。还通报了另外一个情况,早上七点多,被执行人金某某打来电话,质问法院为何要执行他的房产云云。

  经过紧急会商,专案组认为:李某某的病情难辨真伪,有可能是对抗执行的一种手段,清空房屋的工作应当继续进行,但须谨慎;同时,也要考虑到涉案房屋的结构比较复杂,如果强制清空,可能短期内会导致相邻房屋的通行困难;但是,房屋构造的变化是当事人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导致的,应当责令其在三日内恢复原状,否则应强制恢复原状,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就在专案组准备出发执行现场的时候,被执行人金某某又打来了电话。这次,他的语气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但总体意思还是希望法院能考虑他妻子的身体状况及生活实际,给他们母子留下房子,同时表示不管房子拍卖了多少钱,他愿意出钱再把房子买回去。被执行人有钱当然要首先履行判决义务,不可能存在再把房子买回去的可能,但对案件的处理来说却迎来了新的转机。专案组遂决定因势利导,提出如被执行人希望法院暂停对房屋的执行,必须在上午十点之前按照拍卖成交价将钱如数打到法院账户,而且被执行人金某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找不到人,必须于下周二上午九点到法院报到,同时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由法院主导调解双方纠纷。

  在得到金某某的肯定答复后,专案组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出发执行现场。上午9点40分左右,中院财务部门来电话称金某某执行款已到账。经请示院领导后,专案组决定暂停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在福安市的工作至此告一段落,专案组向福安市法院的同志们辞行后,坐当天下午两点的市际班车赶赴福州市,准备第二天返程。但在返程前,专案组还安排了两项工作。9月21日上午十点,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如约来到专案组住宿的酒店,承办人向其通报了此次执行的相关情况,并通知其下周二到滨州中院,在法院主导下调解双方纠纷,同时还承诺保护其人身安全不受威胁和伤害。彭某某对专案组辛苦且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钦佩和感谢,并许诺下周二一定会到法院配合工作。送走彭某某后,专案组又接待了涉案房屋的买受人。事实上,执行当天,他一直未表明身份的在执行现场,目睹了整个执行过程,对房屋的构造及周边环境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据他说,当时买这个房子并不是他的决定,是他妻子在网上看到有房子拍卖,在没有到现场看过房、也没有同他商量的情况下就贸然拍了下来,现在他们都有点后悔了。专案组答复他,既然他已经拍得了涉案房屋,如果想办理过户完成交易的话,法院可以根据他的申请继续采取清空房屋的执行措施,如果对房屋确实不满意,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院同意退回其购房款并中止交易。他表示回去后与家人商议之后回复。接待完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而下午三点的飞机,只给专案组留下一点吃沙县小吃的时间。

  从周一启程到周四返程,四天三晚,专案组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几乎都是工作的时间,即便在路上、在候机、在等车,也是随时想到什么就聚起来研究什么。而且,外出执行随时可能遇到这样和那样的突发状况,有时候都来不及向院领导请示,需要执行法官“临场发挥”。这样的工作强度和难度,对他们而言是常态,早就习以为常了。我们的随行记者身临其境,在感慨执行工作不易与艰辛的同时,也在深深地思考着,究竟是什么样的动力和信念支撑着执行法官们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呢?想到了很多,比如职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再比如司法责任制以及法官绩效考核的要求,等等。都有道理,都是因素,但总觉得还不够。最终想起专案组临行前说的一句话,“这次执行,虽然涉及的标的额不大,只有三十余万元,但既然是我们法院主导的司法拍卖,买受人拍得了房产,我们就有义务清空房屋并交付给买受人,这是我们对当事人的承诺,既然承诺了,就一定要兑现”。他还说,“无论案子多小,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儿,我们必须把当事人的事儿当事儿办”。寥寥数语,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分量极重。

  说起来,这一场千里之外的执行,也许只是为了兑现给当事人的一个承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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