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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法院互联网法庭开庭
  • 作者:王钟瑶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2月3日上午9时许,滨州中院第十审判庭,王杰法官开庭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向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某城建集团索要劳动报酬。原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并没有到达庭审现场,而是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了法庭调查。

  被上诉人李某系湖北孝昌县人,其他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则分别处于河南安阳、北京等地,防疫形势严峻。“疫情防控期间,不接触就是最好的防疫“,春节假期期间,承办法官征求了当事人意见,各方均同意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法官通过微信群指导当事人预先下载山东互联网法庭APP,登录“互联网诉讼平台“,并掌握了简单的使用方法。

  在中院互联网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承办法官和原被告代理人的画面,通过多人视频模式,庭审进行了70多分钟,当事双方答辩、举证、质证,顺利完成法庭调查。当事人还可以在线审阅调查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远程签字。王杰法官说,庭审结束后,经征求当事人意见,法律文书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庭审全程无接触。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要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要做到防疫、开庭两不误。”春节假期结束前一天,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军召开专门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互联网审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审判方式将线下转为线上,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防止案件积压,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按期实现。?

  今日,滨州中院、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滨城区人民法院、无棣县法院均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还将全面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推进互联网审判常态化、规范化。

  疫情当前我们一定努力完成防疫攻坚任务认真履行司法保障职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道路虽艰,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望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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