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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丨疫情防控特别节目之复工复产那些事儿
  • 作者:尹晓宁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争分夺秒地补回来,但停工期间劳动报酬怎么支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是构成工伤?受到疫情影响劳动者维权超过法定实销怎么办?一系列法律问题困扰着企业和劳动者。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添珍做客滨州电视台“法院直通车”栏目,一一解答复工复产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遭遇的法律问题。

  

疫情防控特别节目

《法院直通车》访谈现场

访谈文字版

  01

  如果劳动者患新冠肺炎或者被医学隔离,这段时间,企业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答:

  是这样的,现在虽然已经全面复工复产,但依然还有一部分劳动者可能因患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或者身在武汉不能出城,因此不能复工,对这种情况,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不应予以支持。

  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隔离或治疗,就构成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2

  目前虽然全社会都加大了复工复产的力度,但由于长途客运停运、外来人员管控、隔离观察等等原因,还是有一些员工返岗存在困难,这种情况,企业和员工应该怎么应对?

  答:

  主持人说的这个情况还是很普遍的,比如2月24日正式上线的“滨州健康码”,对于自省外返工返岗的“滨州健康码”黄码人员,是要隔离14天的,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如实向单位汇报情况,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

  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应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及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进行处理。

  03

  一些行业的劳动者,比如医疗器械、口罩、食品企业,春节期间不但没有停工,反而一直在加班,他们的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呢?

  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1号通知,今年的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也就是农历的正月初九,2月3日起正常上班。其中1月25日至27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节假日,职工在此期间工作的,企业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延长的3天假期属于临时性的特殊假期,除3天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余春节假期,如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企业又不能安排职工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04

  如果因为疫情,企业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的,是否可以调低工资待遇或者延期支付工资?

  答:

  这是可以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存在严重困难,暂时没有工资支付能力的,可以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职工工资。特殊时期,企业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困难,还是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劳动者的解释工作,优先保障生产和职工生活,协商解决薪酬待遇问题。

  05

  过去一个月,许多企业因疫情防控停工停产,或者大幅度压缩了生产时间,这种情况企业应该怎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答: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06

  疫情的全面清零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劳动者被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因新冠肺炎死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答:

  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出台了(人社部函〔2020〕11号)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特别提到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他们都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逆行者,应该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入工作。比如被称为疫情“吹哨人”的李文亮医生,2月7日被武汉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当天就启动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程序。

  07

  我们知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法定期限的,如果因为疫情,劳动者不能在法定期间内申请仲裁,应该怎么处理?

  答: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如果因为疫情影响劳动者不能及时申请仲裁,构成仲裁时效中止。因为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等疫情管控措施结束,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最近也有不少企业新招录外地务工人员,我们还是要提醒一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劳动者应当如实陈述病情,自觉配合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要主动做好劳动场所的消毒、为劳动者提供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如果没有做好这方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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