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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

2018年06月26日
作者: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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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庭室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坚定不移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把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切实司法为民”为主题,结合中央部署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我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司法作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培养法官为民意识和务实作风,使广大法官切实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懂得“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深化司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服务发展的理念,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制定措施、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

2、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效率。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大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之风。进一步升华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效率、体现司法效果,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3、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力解决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在办理立案信访、开展庭审、执行活动、制作裁判文书和遵守司法礼仪等方面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纪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冷、横、硬、推、拖”,耍特权、抖威风,开庭不守时、言行不规范、交友不慎等问题。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快捷高效地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督促,完善考核,形成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践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强化法院工作服务性、主动性和效率性,着力构筑无缝隙审判管理模式。

三、工作任务

1、查找突出问题,选准作风建设的突破口。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判后回访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查找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充分发挥好12345民生热线功能,每月对反映的作风问题进行一次梳理汇总。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分轻重缓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2、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制定整改措施要切合自身实际情况,本着“有什么问题改什么”的原则,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力求具体实在,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督促检查,防止作风问题纠而复生。要坚持把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列入我院党的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对分管部门作风建设进行督促和检查。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以上率下,用自身的模范行动教育和影响干警。要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办理和解决问题、基层和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开展作风建设年从2018年3月初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初)

要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开展作风建设年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11月底)

要开展岗位职责教育,深入查摆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一)开展岗位职责教育。各庭室要在干警中开展部门职能职责、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教育培训;每月对干警履职情况、办案(事)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排查存在突出问题。要采取扎实有效方式,主动查找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对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久拖不决、案结事不了等行为;二是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冷、横、硬、推、拖”、耍特权、抖威风等行为;三是思想状态和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干事创业缺乏激情、思想消极懈怠、工作不在状态、工作效率低、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等行为;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院、庭长不带头办案、不按要求办案、不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积极参加党支部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调研流于形式,不深入一线,对分管部门和干警不进行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等行为;五是工作态度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见好就抢,见困难就躲,好大喜功,沾沾自喜,部门之间特别是领导干部之间推诿扯皮,互相拆台等行为;六是在规范办理立案信访、开展庭审、执行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七是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明、遗漏裁判事项、校对打印错误等行为;八是庭审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着装不规范、开庭不守时、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等行为;九是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上班迟到早退,开会手机铃响、精力不集中、是否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十是公文行文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格式不准、措辞不严、漏洞百出等现象。

(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重点和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落实检查督促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取得实效。

1、从严整肃纪律作风。要从整肃上下班作息时间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做起,采取视频监控手段纠正司法活动过程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诚信、不礼仪、不规范的行为作风。

2、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工作背后的作风问题、作风背后的纪律问题,从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件件具体事例、一个个具体项目中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着眼抓“苗头”、治“未病”,分类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既严管干警又关心干警。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区委实施办法,主动查摆“十种新表现”在法院的具体表现,制定“量化预警”标准,着力提高贯彻力、执行力。

(四)着力推进巩固提高。要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对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确保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我院将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创新奖勤罚懒机制,制订具体的工作量化指标,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在治庸、治懒、治散上出实招、见实效。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各项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至少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视察法院工作。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加强网络舆情搜集,开门纳谏。进一步完善院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带案回访相结合的“三访”制度。要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法院文化建设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设立导诉员开展诉讼咨询引导、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以“下决心、树信心、凭良心、用真心”的态度扎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我院要切实搞好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检查总结工作。7月1日、12月1日前各庭室队要分别将本部门上半年和全年作风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政治处。各部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狠抓落实。要强化正向激励。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出示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头推动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要强化惩戒问责。全面落实《德州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做到常问、敢问、真问、善问。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干部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不成事等“庸懒散”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调整不忠诚、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

(二)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双赢双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成果转化到服务、保障、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提升法院形象中去,切实做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三)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宣传我院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宣传我院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各庭室队要及时向政治处报送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每月向研究室至少报送1篇有价值的活动信息。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胸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制定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空前凝聚,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提供了强大保障。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带好“绝大多数”,以过硬作风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地生根,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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