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20日10时至2017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4/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02.9S1i4G,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菏泽中南世纪锦城13楼-0013-22002(合同号:20141011083)。
起拍价:3825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房产位于菏泽中南世纪锦城13楼-0013-22002(合同号:20141011083;面积85.7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房为毛坯房,尚未交房使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在买受人交清全款后的15个法定工作日内,本院将依法办理书面材料交付手续(即法院拍卖成交确权裁定书)。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五日内)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1702执1209号,中南世纪锦城0013-22002房产拍卖余款”。
户 名: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账 号:9170117213142050001815
开户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853006366 0530-7355855(杨庭长)
17853006220 0530-7355850(马助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30-7355955
联系地址:菏泽市八一西路119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