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现金当场给付,五载欠款圆满解决
“我欠他化肥钱不假,但他的化肥质量有问题,我不能支付他这个化肥钱。”
“五年了,他没说过化肥有质量问题,现在说无凭无据。”
在曲阜法院王庄法庭的审判庭里,庭后正在调解一起因买卖化肥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周祥云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了原告现金。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系宁阳县农资经销商,被告李某系曲阜市农资经销商。2019年,李某从孙某处购进化肥120余袋,在周边乡村进行销售。李某向孙某出具了欠条。此后孙某多次从宁阳到曲阜催收化肥款,李某均未支付,孙某无奈诉至法院。
当庭调解促履行
案件事实很清楚,判决也很容易做出,但承办法官周祥云认为,法官的工作目标从来都不仅仅是一纸判决,最大程度上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才是法官努力的方向。于是,耐心的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成了当事人的和解,并当场过付了案款。
曲阜法院王庄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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