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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法治周末】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较好成效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法治周末》记者 周奎

  □赵飞

  “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481件,结案7995件。其中,一审上诉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反映出辖区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取得较好成效。”近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行政审判五周年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勇发布了《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部门负责人发布了2022年以来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针对行政审判的总体情况,报告分析了中院整体工作的特点:案件类型特色鲜明、调撤率持续提升、案件数量区域分布相对集中、行政机关败诉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同时,他强调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重要部署,并提出四点建议:将法治意识贯彻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将法治思维运用到行政应诉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将府院联动优势充分发挥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去。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发布的2022年以来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因土地使用权登记错误引发的安置补偿纠纷的典型案例:马某某系某村村民,2017年某区政府对该村进行拆迁,马某某一家交房后与区政府签订了《安置协议书》,区政府依约支付了部分补偿款及过渡费。但因后期该户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登记错误被撤销,区政府不再支付过渡费,并主张协议不应继续履行,马某某需申请对案涉房屋进行无证宅基地认定,以认定面积最高不超过166作为应安置面积重新进行安置补偿。马某某不服,提起诉讼。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错误有一定历史因素,不能完全归咎于马某某一家。现区政府按照无证宅基地对其进行安置补偿,较之前的有证补偿差距较大,对该户人家有失公平。法院遂多次协调司法局、指挥部、街道办、自规局等多个部门,经过联合会商,区政府同意按照原《安置协议书》对其进行安置,并按照片区政策补齐过渡费。

  该案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为以最小成本降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寻根溯源,找准矛盾症结,查找宅基地历史延续以及土地使用权证被撤销的缘由,将更正登记及后续安置补偿问题“一揽子”解决,及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做实“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摒弃“就案办案”固有思维,坚持穿透式审查,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以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稳妥审理涉及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征迁类案件;同时,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共应邀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论证会60余次,为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

  江勇表示,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将牢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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