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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2014年10月20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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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合作,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并举行了启动仪式。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 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等4名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最高检、全国妇联、最高法院外事局有关同志,省法院刑一庭、刑三庭负责同志,青岛市两级法院、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座谈会上,青岛中院作了经验介绍,最高法院课题组进行了业务培训。

  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青岛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青岛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青岛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由市委综治办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及时立案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犯罪、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

最高法院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来源:
2014年10月20日

 

 

      10月10日,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合作,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并举行了启动仪式。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 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等4名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最高检、全国妇联、最高法院外事局有关同志,省法院刑一庭、刑三庭负责同志,青岛市两级法院、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座谈会上,青岛中院作了经验介绍,最高法院课题组进行了业务培训。

  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青岛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青岛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青岛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由市委综治办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及时立案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犯罪、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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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2014年10月20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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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合作,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并举行了启动仪式。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 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等4名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最高检、全国妇联、最高法院外事局有关同志,省法院刑一庭、刑三庭负责同志,青岛市两级法院、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座谈会上,青岛中院作了经验介绍,最高法院课题组进行了业务培训。

  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青岛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青岛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青岛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由市委综治办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及时立案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犯罪、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

最高法院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来源:
2014年10月20日

 

 

      10月10日,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合作,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并举行了启动仪式。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 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等4名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最高检、全国妇联、最高法院外事局有关同志,省法院刑一庭、刑三庭负责同志,青岛市两级法院、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座谈会上,青岛中院作了经验介绍,最高法院课题组进行了业务培训。

  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青岛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青岛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青岛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由市委综治办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及时立案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犯罪、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