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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王晓晖

2019年12月05日
作者: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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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胶州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独立办案以来,她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坚持以公正树公信,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每起案件始终,做到法情理有机融合,审结各类案件3600余件, 2012年、2014年两次被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先后被评为青岛市“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青岛市中院“全市优秀法官”、 “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胶州先锋”、“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审判工作是法官的中心工作。王晓晖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虚心学习,积极工作,扎实办案,严把审判工作质量,努力朝着“骨干型法官”的方向增强本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合议,并积极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明确指导精神,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她年均审理案件均在400件以上,办案数量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并且王晓晖承担了庭里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不仅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与尊重。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王晓晖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朝着“服务型法官”的方向践行宗旨。作为“法官业外志愿者”,她倡议并与同事们一起将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制作成小册子,免费向公众发放,宣传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作为“司法六进”活动宣传组成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部队和农村进行法律宣讲;她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对公章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大二轮摩托车管理力度、提高交强险投保率”的司法建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2013年将“胶州先锋”奖章奖金1万元全部捐给“春蕾女童”基金,2015年一次性捐助10名“春蕾女童”,表达了自己对困难女童的关注与爱心。

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王晓晖

来源:
2019年12月05日

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胶州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独立办案以来,她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坚持以公正树公信,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每起案件始终,做到法情理有机融合,审结各类案件3600余件, 2012年、2014年两次被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先后被评为青岛市“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青岛市中院“全市优秀法官”、 “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胶州先锋”、“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审判工作是法官的中心工作。王晓晖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虚心学习,积极工作,扎实办案,严把审判工作质量,努力朝着“骨干型法官”的方向增强本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合议,并积极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明确指导精神,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她年均审理案件均在400件以上,办案数量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并且王晓晖承担了庭里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不仅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与尊重。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王晓晖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朝着“服务型法官”的方向践行宗旨。作为“法官业外志愿者”,她倡议并与同事们一起将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制作成小册子,免费向公众发放,宣传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作为“司法六进”活动宣传组成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部队和农村进行法律宣讲;她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对公章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大二轮摩托车管理力度、提高交强险投保率”的司法建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2013年将“胶州先锋”奖章奖金1万元全部捐给“春蕾女童”基金,2015年一次性捐助10名“春蕾女童”,表达了自己对困难女童的关注与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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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王晓晖

2019年12月05日
作者: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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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晖,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胶州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独立办案以来,她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坚持以公正树公信,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每起案件始终,做到法情理有机融合,审结各类案件3600余件, 2012年、2014年两次被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先后被评为青岛市“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青岛市中院“全市优秀法官”、 “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胶州先锋”、“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审判工作是法官的中心工作。王晓晖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虚心学习,积极工作,扎实办案,严把审判工作质量,努力朝着“骨干型法官”的方向增强本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合议,并积极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明确指导精神,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她年均审理案件均在400件以上,办案数量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并且王晓晖承担了庭里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不仅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与尊重。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王晓晖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朝着“服务型法官”的方向践行宗旨。作为“法官业外志愿者”,她倡议并与同事们一起将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制作成小册子,免费向公众发放,宣传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作为“司法六进”活动宣传组成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部队和农村进行法律宣讲;她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对公章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大二轮摩托车管理力度、提高交强险投保率”的司法建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2013年将“胶州先锋”奖章奖金1万元全部捐给“春蕾女童”基金,2015年一次性捐助10名“春蕾女童”,表达了自己对困难女童的关注与爱心。

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王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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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5日

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走访当事人

 

    王晓晖,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胶州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独立办案以来,她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坚持以公正树公信,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每起案件始终,做到法情理有机融合,审结各类案件3600余件, 2012年、2014年两次被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先后被评为青岛市“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青岛市中院“全市优秀法官”、 “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胶州先锋”、“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审判工作是法官的中心工作。王晓晖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虚心学习,积极工作,扎实办案,严把审判工作质量,努力朝着“骨干型法官”的方向增强本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合议,并积极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明确指导精神,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她年均审理案件均在400件以上,办案数量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并且王晓晖承担了庭里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不仅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与尊重。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王晓晖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朝着“服务型法官”的方向践行宗旨。作为“法官业外志愿者”,她倡议并与同事们一起将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制作成小册子,免费向公众发放,宣传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作为“司法六进”活动宣传组成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部队和农村进行法律宣讲;她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对公章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大二轮摩托车管理力度、提高交强险投保率”的司法建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2013年将“胶州先锋”奖章奖金1万元全部捐给“春蕾女童”基金,2015年一次性捐助10名“春蕾女童”,表达了自己对困难女童的关注与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