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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9日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在潍坊市潍城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潍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郭宝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和区委各项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五年来,共依法处结各类诉讼及执行案件25356件,比前五年增长了15.5%,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区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五年来,区法院立足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依法判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47件2199犯。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流氓恶势力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如去年审结的杨大春等8人犯罪团伙案,该团伙通过非法控制潍坊至诸城的客运线路,吸收、发展成员,形成了以杨大春、孙伟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57万余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调配精干力量,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两名主犯杨大春、孙伟华分别被判处十六年零六个月、十三年有期徒刑,其他罪犯也均被判处相应刑罚,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犯罪,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的同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在省市法院指定潍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区法院集中管辖审理后,继续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和“四位一体”帮教机制,并探索实施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和轻罪前科封存消灭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近年来所判处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二)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民商事审判面广量大,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年来,区法院共依法处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534件,标的额13.4亿元,有效地疏导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从立案环节抓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安定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因案制宜,妥善处理,使大多数案件实现了调解结案,案结事了。近年来,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坚持审判工作与发展大局合拍同步,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保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力促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共审结金融借款、买卖租赁、承揽合同等案件5364件,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了多方共赢。同时,深入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企业”和 “院企共建”活动,走访辖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完善各类经济合同,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区法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处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25件。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审理,均做到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所结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另外,围绕全区大局,加大了行政非诉执行力度,共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54件,使一批涉及市区重点工程及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案件得以及时解决,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机制,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33.7%,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机制,确保合法权益的充分实现。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这一现状,区法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从优化执行机制入手,加强立、审、执各环节的协调衔接,完善快速反应、分权制约、差错分析等制度,强化内外监督,讲求方式方法,使执行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496件,标的额4.5亿余元,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工作中,坚持因案制宜,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运用强制措施予以制裁;对确无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尤其是困难企业,慎用强制措施,促进企业发展,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加强执行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从去年开始,积极探索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在区委的领导下,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在征信系统和信息领域的对接协作,使法院与社会诚信信息得到良性互动,截止目前,共采集信用信息1100余条,受理单位和个人申请查询6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科学发展水平

  在坚持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认真研究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以确保公正、文明、高效司法为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整体工作科学发展、依法保障全区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整体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先后制定了《关于为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目标提供法律保障的实施意见》、《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条措施》、《区法院司法服务八项承诺》等11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审判工作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推行调解中心进法院、进法庭机制,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合力。自机制运行以来,共指导调处纠纷3317件;另外,积极组织开展“双访双教一服务”活动,通过走访企业,回访当事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工作改进提高;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农民工、下岗职工以及其他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司法公开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不断深化审判公开制度改革,通过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全面加强诉讼指导等方式,依法公开立、审、执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实现阳光司法,公开透明;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公开选拔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30名陪审员,年参与审理案件600余件,充分发挥了参与、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本着“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的标准,实行了领导轮流接访制、信访首问负责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涉诉信访同比下降了47%;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突破口,按照省市法院提出的“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要求,实行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营造了便捷有序的诉讼环境。

  (三)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着力推动工作发展。把创新作为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进程。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推行了以审判监督庭每月评查、审判委员会研究调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了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同步提升;加强内部机构设置改革,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诉讼案件成倍增长的情况,新设立了交通事故审判庭,使该类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为进一步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新设立了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使审判管理更加细化、有效;按照上级关于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新设立了多元纠纷管理办公室,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分流化解;为进一步畅通信访受理渠道,新设立了信访办公室,提升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司法改革的不断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区法院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始终位居全市前列。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为整体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强堡垒做先锋”、“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坚持不放松常态化教育、推行心理卫生辅导教育、引入情商理论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以增强执法能力为核心,采取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举办司法实务论坛等岗位练兵活动,以及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轮流参加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目前,全院干警90%以上具有了本科以上学历,五年来,先后有156人次立功受奖。

  (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确保队伍廉洁自律。围绕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积极建立完善教育、监督、预防并重的队伍廉政体系,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在此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创新,以构建队伍自律机制为出发点,以个人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划分为依据,多视角查找廉政“风险点”,并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强化管理考核、完善监督体系等方式,多层次监控、多渠道防范,逐步探索建立起了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多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此,省市法院及市区纪委都进行了转发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先后三次来院视察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介绍了主要经验和做法。

  (三)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将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以“营造氛围、凝心聚力”为目标,不断创新和拓展文化建设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工作实际,符合推动司法和谐的需要。将加强审判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开拓奉献”的潍城法院精神,积极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公信力;不断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先后举办了四届“奋进杯”书画摄影展及演讲比赛,倡导开展了“一封家书”、拓展培训等活动,丰富了文化生活,陶冶了干警情操;注重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院内打造了“文化墙”、“廉政墙”和“名言墙”,建立了“廉政书屋”和“网络岛”,进一步优化了文化建设环境,拓宽了文化建设途径,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坚实保障。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整体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全面落实好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完成好安排的重点工作,主动汇报好工作中的重大案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把握好执法方向。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组织开展了12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座谈交流;认真处理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转办案件,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处理人大常委会转办、督办案件96件,处理信访案件537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认真对待和主动配合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工作,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并组织视察了我院行政、执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全院共有22名干警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使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法院整体工作始终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以及社会各界领导、监督、支持的结果。各级领导经常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视察工作,区政府、区政协给予了充分关注和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在多方面给予了理解帮助、多渠道给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工作的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执行和信访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抓创新和落实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

  下步,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以发挥职能作用为重点,努力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好务。认真贯彻落实好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一次全委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大局,按照区委总体部署,统筹谋划法院各项工作,依法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依法加大纠纷化解工作力度。继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调衔接和诉讼诚信机制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大与相关部门交流协作,努力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要以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本着“以制度管好队伍,以机制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绩效管理和廉政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四是要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改革进程。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区法院将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好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潍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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