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强势推进“百日执行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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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2日 | ||
2017年7月4日凌晨,高新区法院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中再次组织集中行动。干警们先后到高新区、张店区、周村区对6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截至目前2人已拘留到位。 三年积案 一朝执结 2014年被告王某将原告王某某打伤,致其入院治疗。我院受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王某某医疗费、财物损失费等共计5100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为躲避执行更是与办案法官玩起“捉迷藏”,虽然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其下落,但均无结果,案件陷入长时间的中止状态。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人员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作为重点执行对象,通过突袭行动,成功地将王某堵在家中。上午九时许,被执行人王某的家人便带着6000元现金来到我院缴纳了全部案款以及相关利息等,多年的老案子在被执行人被拘留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凌晨围堵 公路缉赖 原告淄博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某、张某等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12年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决张某某归还原告本金及违约金共计56万余元,张某等人承担连带责任。 时值判决生效四年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和消极方式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在本次强制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事先掌握了其驾车行驶的路线,在张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果断在公路上实施突击围截,目前张某已被我院正式拘留,相关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省高院组织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中,我院将6月21日至9月20日确立为强势推进阶段,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重点针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依法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的恶意逃债行为,彰显司法权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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